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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指南
时间:2010-12-28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申报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一式5份,封面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
5.基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7.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它相关要求。
二、办理程序
接件→受理→现场踏勘→经办人审查材料→经办人起草审批意见→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阅、签发→打印审批意见→通知建设单位取件
注:材料不齐不予受理,经办人审查材料、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阅过程发现材料有问题的,退回完善后重新报批。
三、办理期限:15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无锡市运河东路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窗口联系电话:81009850 81009839(FAX)
邮编:2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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