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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环境法制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1-03-1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1年全市环境法制工作会议召开

2011年3月16日下午,我局召开了2011年全市环境法制工作会议。会议由王晓栋副局长主持,刘亚民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市(县)、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和法制科长及负责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规处诸敏处长作了2010年全市环境法制工作总结报告,法规处相关同志布置了2011年全市环境法制重点工作。江阴、宜兴、惠山、滨湖、崇安环保局分别交流了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餐饮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刘亚民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我市环境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2011年环境法制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刘局长强调:一要确保市长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是配合政府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和季度、半年、年终各阶段完成进展的督促落实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力度。要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围绕重金属、工业废气、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农村畜禽养殖、突出环境问题等六大环保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污和重大的环境违法案件要重点打击,决不手软。要实行经济处罚与挂牌督办、停产停业、限产限排、限期治理等措施相结合进行。三是要继续大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要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相关企业的动员和宣传工作,调动企业参保的积极性。要把握工作进度,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掌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力争有新的突破。要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认真、及时地总结经验,要在环境经济政策探讨方面多出新的成果。四是认真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参评范围,除国控重点企业必须参评以外,继续扩大参评覆盖面,使参评企业数量在2010年度基础上应有所增加。要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并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使之与绿色信贷政策有机结合,推动绿色信贷政策取得实效。五是要继续加强环境法制业务能力的建设。要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坚持公正廉明执法,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在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方面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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