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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与16家企业签订环保公约

时间:2009-04-0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34,来自市区16家市属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环保负责人参加了市环保局举办的“企业环保公约暨企业环境现场观摩”活动,会上,16家企业与环保部门现场签订了环保公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劼参加了活动。

市环保局刘亚民局长在会上通报了全市百日环保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转化,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政企合作保稳定”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规,在做好日常监察的同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办结时限、限期完成,确实把环境执法由“查超标”向“帮达标”转变。

来自市区16家市属重点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生产工艺,积极实施节能、减排等。锡钢、蓝星石油两家企业向市环保局送上了两面锦旗,感谢市环保局对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扶持与服务,并表示: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活动还现场观摩了企业环境监督员、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以及电子化环保平台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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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